吕金明,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从检十余年来,他始终坚守初心,忠诚履职,用辛勤工作和无私奉献,默默诠释着对“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解。曾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获选优秀公务员,荣获市十佳优秀侦查监督检察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调研员、办案标兵以及平安建设先进个人等称号,多次在国家、省、市刊物上发表调研文章。
勤学苦练 扎实工作得认可
2005年以来,吕金明先后从事过控告申诉、侦查监督、职务犯罪和审查起诉等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刚刚从事刑事检察工作时,由于不熟悉业务,工作中经常手忙脚乱,于是他下定决心要在最短时间内熟悉工作,尽快独当一面。他了解到内勤工作有助于全面掌握刑事检察业务,就主动承担内勤工作。不懂讯问技巧就天天跟着老办案人提审,不知道如何完成审结报告,就去借鉴学习主办人撰写的材料。凭着一股子韧劲、狠劲、拼劲,他的业务能力突飞猛进,很快就成长为一名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都过硬的检察业务能手,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广泛认可。时至今日,吕金明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600余件,办案质量和效果都经受住了法律与时间的检验。
从2011年任侦查监督科副科长,到2015年任刑事检察部主任检察官,再到2019年任第一检察部主任,一步步走来,他已然从稚嫩的憨小子变成了有担当的铁汉子,这里面的艰辛与汗水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怀揣着对检察事业的无限热爱和维护公平正义的赤子之心,笃行如初,行稳致远。
踏实肯干 勇于担当做标兵
吕金明不畏艰辛,勇于担当,多次参与省部级要案、专案的办理。2015年,他参加了某省级领导景某某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的“403”专案组,配合专案组领导对多名身居要职证人的证言进行提取,侦查取证百余次。期间,他与另一名干警默契配合,取得了一笔涉案金额数百万元犯罪事实的关键证据,为案件的进一步侦办提供了有力支持。
2016年4月,他刚刚从专案组回院,就被派去协助职务犯罪检察部对省内一地级市系列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在侦办王某某行贿案时,他负责嫌疑人的抓捕工作,通过一周多没日没夜的蹲守,最终抓获了该嫌疑人并成功突破案件。
一件件成功办理的案件背后,是一次次努力与坚守。在吕金明眼中,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使命,而勇于担当、踏实肯干,是对肩上责任最好的回答。
恪尽职守 默默奉献展风采
多年的办案经历让吕金明深知基层办理案件压力之大,每一名办案人都是满负荷或超负荷工作,因此,身为部门负责人不单要做指挥员,还要做急先锋。2013年,公安机关开展了多项侦破刑事案件专项行动,案件数量骤增,又恰逢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工作调整,作为副科长的他承受着巨大的工作压力,一边忙着办理案件,一边忙着材料汇总,加班加点成为常态。
2020年,新冠疫情突如其来,疫情防控刻不容缓。吕金明身先士卒,参与了部门所有涉及疫情案件的提前介入工作,并主动承办了吉林省第一例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先后四次对罪名适用和取证方向提出20多条意见,引导公安机关明确侦查方向,并利用大数据成功查明案件事实,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吕金明认为,人的真正价值不在于他得到了什么,而在于他贡献了什么,身为一名检察官,当组织需要自己冲锋陷阵时,就应该无怨无悔无私奉献。即便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没有震撼人心的豪言,但凭着一腔献身事业的热情、一身护法为民的正气,一样可以在平凡的岗位上展现动人的风采。
“选择从来不是最难的,坚持才是。”这句话是吕金明的座右铭,他表示既然选择了检察蓝,就必须忠于检察事业,涵养检兴我荣的精气神,青衿之志,履践致远,未来将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为检察事业继续书写忠诚和担当。